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残联宣文部(体育部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宣文部,残疾人体育中心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精神,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高质量发展,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和幸福感,根据《中国残联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残疾人体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残联发〔2021〕44号)有关要求,推动康复健身身边化服务,继续实施“三项指标”精准服务,满足基层残疾人基本康复健身服务需求。按照2024年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安排,经研究,拟采用公开申报的方式组织实施“2024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”(以下简称项目),具体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以省级残联(或省级残疾人体育中心)为单位组织申报,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000户。本年度项目将优先面向具有一定项目实施经验,且资源配置合理、流程服务规范、健身指导针对性强、新闻宣传广泛等方面执行成效显著的地区。同时,面向中、西部及革命老区等地区提供资助支持。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体管中心)保留动态调整数量的权利。
二、项目每户补贴标准为500元。经费主要用于居家康复健身器材购置,健身康复指导材料制作,入户康复健身指导服务、宣传等工作所需。
三、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应按照《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(试行)》(残联厅发〔2015〕23号)相关要求,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。
四、体管中心将综合考虑各地“十三五”和“十四五”前期项目完成及开展情况,审核申报材料,择优确认本年度项目资助单位及数量,并在中国残联和体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。
五、申报要求
(一)条件要求
1.《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(试行)》纳入本地区“十四五”残疾人体育有关政策规划,并建立专门的工作保障机制,做到专人负责、专项督导、专款专用,确保具有良好的项目执行条件。
2.服务对象的选定应为持有一级或二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中重度残疾人。服务对象应在组织调研和筛选的基础上研究确定,确保服务的精准性。
3.项目实施前应结合残疾人特点及需求,针对性建立居家康复健身器材配发目录,确保残疾人使用器材健身康复的实效性。
(二)材料要求
1.项目申报函,应明确本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、项目实施目的、内容、数量、配套资金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。
2.项目实施方案,需说明执行时间、任务目标、实施步骤、拟配发器材目录及功能、资金使用安排、预期成果、检查评估及保障措施等内容。
(三)报送要求
请申报单位根据工作实际,认真研究,并按照有关材料要求采用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体管中心群体(特奥)处。纸质文件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。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群体(特奥)处
代青松
电话:010-80471829
传真:010-80471828
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裕泰路1号院
邮编:101318
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
2024年8月13日
发布者: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